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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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
关于公布2025级新生开学典礼学生发言选拔结果的通知 全体2025级新生、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展现2025级新生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的开学氛围,学校组织了2025级新生开学典礼学生发言代表选拔活动。活动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新生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等环节,现对选拔结果公布如下: 2025级新生开学典礼学生发言选拔结果 序号 学院 姓名 班级 奖项 备注 1 数字经贸学院 刘铌泓 财富管理2501 一等奖 高教园区发言代表 2 鹿城学院 赵庆苏 市场营销2504 一等奖 鹿城校区发言代表 3 瑞安学院 叶涛 新能源2522 一等奖 瑞安校区发言代表 4 永嘉学院 李婧娴 传播2551 一等奖 永嘉校区发言代表 5 人工智能学院 周秦一 数媒2501 二等奖 6 智能制造学院 余丝宇 机器人2501 二等奖 7 建筑工程学院 卢塞特 工程2503 二等奖 8 瑞安学院 贾崇德 城轨2522 二等奖 9 设计学院 (温州设计学院) 李乐越 鞋类2502 二等奖 10 永嘉学院 丁凡真 传播2551 三等奖 11 建筑工程学院 徐世杰 造价2502 三等奖 12 人工智能学院 郭欢瑶 虚拟2504(中马) 三等奖 13 人工智能学院 姚懿恬 大数据2501 三等奖 14 鹿城学院 金韩轩 会计2507 三等奖 15 设计学院 (温州设计学院) 李佳雪 视传2501 三等奖 16 数字经贸学院 张雅婷 会计2505 三等奖 17 建筑工程学院 李靖恩 造价2502 优秀奖 18 人工智能学院 高心怡 数媒2501 优秀奖 19 鹿城学院 刘思玉 会计2507 优秀奖 20 数字经贸学院 梁苏艳 国际商务2503 优秀奖 21 数字经贸学院 祝妙妍 国际商务2501 优秀奖 22 数字经贸学院 杨冰依 酒店2501 优秀奖 在本次选拔中,众多同学表现优异,展现了新生的活力与才华。学校对所有报名参与此次选拔的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的积极参与是对自我的一次宝贵锻炼,也体现了大家对即将开启的大学生活的美好憧憬。 希望全体新生以他们为榜样,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大学生活,在未来的学习生涯中不断追求卓越,书写青春华章。 学生处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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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5年10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DwY1xHGqk15gyVuug2aKe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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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5年6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5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本结果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Bdb6yolZoUy2yM8i0ziX1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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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5年5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至6月4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CN4gXDfSwBlnA5Y_cgXG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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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5年4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8日至5月3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DepDrPuk9qffGolW8X6_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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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5年3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8日至4月2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Lb3nBRdVqzuX0bJkSiRD2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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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12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本结果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寝室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Fzm3CDeMt7KDOyxLCscez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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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11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PqiPtraI_hlza1sa6J9J0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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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10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PBoKPrH0hOgOKlYSVta9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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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 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学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2024年9月应征入伍的我校在籍在校生、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24年9月退役复学学生及往年未申报的服义务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仅可在入伍所在学历层次段申请并获得资助,已经享受过资助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在申报名单内的学生与秋季退役学生均需在学工系统发起申报,申报路径: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国家助学金-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补偿代偿标准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根据相关政策,2024年9月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仅补助学费,不包含代管费和住宿费),往年补报学生按学生入伍时政策标准。学生二次入伍不再重复享受学费资助,请学生自觉主动不要重复提交申请。 。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每人每学期1650元(本学期按照在校五个月,330元/月发放),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 三、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1份 4.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5.毕业生还需毕业证书复印件 1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复印件 1份 4.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三)直招士官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直招证明复印件1份 4.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四)退役学生助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在学工系统申报,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上传系统。2024年9月退伍学生需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退役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审核。 注:往年提交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的学生,不用重复提交;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仅享受一个学制期;助学金仅享受退役复学后剩余学制内学期(因降级或其他原因超出原本学制的学期不再享受)。 四、报送流程和注意事项 1.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填写并下载打印所需申请表,交由当地人武部盖章后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4,附件5); 2.退役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3.因省厅报送材料有时间限制,且一年仅一次统一报送,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收集、审核学生个人申请所需材料后,填写 附件1《XX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陈老师处。资助款项需向国家申报后,等待国家统一拨款。 4.根据省教育资助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在申报审定之后将逐月发放,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上交附件三(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072。 附件1:XX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留存) 附件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X月) 附件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打印流程 附件5:《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打印流程 学生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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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6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9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初阳餐厅二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本结果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寝室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My6Cu5HSfrpMMrkgZK32i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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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5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至6月4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初阳餐厅二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xt.webvpn.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PLR8v1iTOPndcXFg7Hnvk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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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4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8日至5月3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初阳餐厅二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xt.webvpn.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NAxYT2SRXLGAbXjMoKv8ko=.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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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4年3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日至4月7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初阳餐厅二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xt.webvpn.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CK4DPEvXq6cKZeAL72d3x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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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2024年3月应征入伍的我校在籍在校生、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24年3月退役复学学生及往年未申报的服义务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仅可在入伍所在学历层次段申请并获得资助,已经享受过资助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在申报名单内的学生与春季退役学生均需在学工系统发起申报,申报路径: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国家助学金-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补偿代偿标准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根据相关政策,2024年3月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仅补助学费,不包含代管费和住宿费),往年补报学生按学生入伍时政策标准。学生二次入伍不再重复享受学费资助,请学生自觉主动不要重复提交申请。 。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每人每学期1650元(按实际在校时间发放),即每人每学年3300元,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 三、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1份 4.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5.毕业生还需毕业证书复印件 1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复印件 1份 4.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三)直招士官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直招证明复印件1份 4.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四)退役学生助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在学工系统申报,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上传系统。2024年3月退伍学生需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退役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审核。 注:往年提交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学生,不用重复提交;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仅享受一个学制期;助学金仅享受退役复学后剩余学制内学期(因降级或其他原因超出原本学制的学期不再享受)。 四、报送流程和注意事项 1.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填写并下载打印所需申请表,交由当地人武部盖章后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4,附件5; 2.退役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3.因省厅报送材料有时间限制,且一年仅一次统一报送,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收集、审核学生个人申请所需材料后,填写 附件1《XX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4月8日前报送至学生处陈老师处。资助款项需向国家申报后,等待国家统一拨款。 4.根据省教育资助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在申报审定之后将逐月发放,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上交附件三(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072。 附件1:XX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留存) 附件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X月) 附件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打印流程 附件5:《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打印流程 学生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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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3年12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本结果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寝室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HrzxRuMPU78RJrcMolB8LE=.shtml
05
2023.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3年11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xt.webvpn.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Fec3l_FSO3Iqa7y4Dg7_eo=.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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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规定,学生处于2023年10月份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进行评定考核,现根据得分结果对各寝室所获得的相应星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止,共6天。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旭阳公寓一楼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86688568。 具体评定结果请查阅:https://xgxt.webvpn.wzvtc.cn/WebSite/Home/Detail?ONbYxlb1j-9rsCnRHSSN2GWHMtFSZJDv_iyV1Ve9xN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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