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 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4/09/20 (319)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关于《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学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2024年9月应征入伍的我校在籍在校生、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24年9月退役复学学生及往年未申报的服义务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仅可在入伍所在学历层次段申请并获得资助,已经享受过资助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在申报名单内的学生与秋季退役学生均需在学工系统发起申报,申报路径: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国家助学金-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补偿代偿标准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
根据相关政策,2024年9月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仅补助学费,不包含代管费和住宿费),往年补报学生按学生入伍时政策标准。学生二次入伍不再重复享受学费资助,请学生自觉主动不要重复提交申请。 。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每人每学期1650元(本学期按照在校五个月,330元/月发放),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
三、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1份
4.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5.毕业生还需毕业证书复印件 1份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复印件 1份
4.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三)直招士官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原件人武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直招证明复印件1份
4.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学生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份
(四)退役学生助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在学工系统申报,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上传系统。2024年9月退伍学生需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退役证复印件交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审核。
注:往年提交过《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的学生,不用重复提交;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仅享受一个学制期;助学金仅享受退役复学后剩余学制内学期(因降级或其他原因超出原本学制的学期不再享受)。
四、报送流程和注意事项
1.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填写并下载打印所需申请表,交由当地人武部盖章后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4,附件5);
2.退役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3.因省厅报送材料有时间限制,且一年仅一次统一报送,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统一收集、审核学生个人申请所需材料后,填写 附件1《XX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陈老师处。资助款项需向国家申报后,等待国家统一拨款。
4.根据省教育资助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在申报审定之后将逐月发放,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上交附件三(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072。
附件1:XX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汇总表
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留存)
附件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X月)
附件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打印流程
附件5:《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打印流程
学生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