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9/23 (11934)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名额预拨分配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以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职院学〔2020〕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
二、评审标准和程序
详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职院学〔2020〕66号)。
三、比例和金额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里下达的总名额,按各系(二级学院)的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分配进行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及时将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向学生传达,要求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系(二级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各系(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学生个人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名单,经系(二级学院)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在所在系(二级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本系(二级学院)师生的监督。公示结束后,各系(二级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附件2《高校本专科省政府奖学金资助名单》、附件3《2019-2020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及附件4《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打印稿及电子版交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系(二级学院)推荐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的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新怡
联系电话:0577-86680072
附件1: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别 |
二、三、四年级学生人数 |
根据比例测算后名额 |
实际分配名额 |
财会系 |
960 |
26.60 |
27 |
信息系 |
1078 |
29.87 |
30 |
工商系 |
979 |
27.13 |
27 |
电气系 |
989 |
27.41 |
27 |
建工系 |
739 |
20.48 |
20 |
机械系 |
1003 |
27.80 |
28 |
设计创意学院 |
1112 |
30.82 |
31 |
瑞安学院 |
1259 |
34.89 |
35 |
合计 |
8119 |
225 |
225 |